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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代理公司要选谁?

财税网作为中国首屈一指的著作权业务代理机构又有足够实力帮你办理软著业务!下面财税网小编来带您看一看舞蹈作品到底属不属于软件著作权?

《著作权法》

☞第三十八条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1、表明表演者身份;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被许可人以前款第3项至第6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著作权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行为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版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邻接权的行为。

因此,舞蹈作品属于著作权的范畴,在认定舞蹈作品是否属于著作权侵权时,需要满足以上条件。

所以舞蹈作品属于著作权的!随意播放、传播别人登记过的舞蹈作品是犯法的!如遇到任何关于软件著作权问题欢迎到财税网管网寻找答案!财税网作为专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工商、税法、法律服务的创业法律专业服务平台,一直秉承着“让创业更简单”的理念。目前已拥有国内以及海外数万条经典成功案例,根据您的需求为您量身定制高效、专业、灵活的服务。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话400-077-787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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